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征收安置办公室回复:《西安市蓝海星座3号楼不按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网友反映的蓝海星座小区为西安衡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开发单位为陕西蓝海星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共建设四栋楼,其中1#、2#楼为安置楼(已完成回迁安置工作),3#楼为开发楼,4#楼为商业及公建配套。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手续,所有购买3#楼房屋的业主均为在项目未取得“五证”手续情况下购买(关于该项目商品房无证销售问题,2017年西安市房管局对项目开发单位进行了处理)。
2021年,蓝海星座小区3#楼建设完毕,项目开发单位计划7月开始对购房业主进行交房,并提出交房前需购房业主缴纳全部剩余购房款,但购房业主不同意缴纳全款,且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中未明确以上具体事宜,故引发了开发单位与3#楼购房业主的矛盾纠纷。
针对以上情况,我办协同管委会信访维稳办多次约谈了陕西蓝海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开发单位尽快摸清购房业主真实诉求及收房意向,按照购房业主实际情况及相关诉求,详细分类,尽快制定相对应的交房方案,妥善处理蓝海星座小区3号楼业主交房问题。同时我办及管委会信访维稳办于6月25日及7月6日组织召开了两次业主代表协调会议,为双方搭建对话平台,化解双方矛盾。
经协调会议协商,开发单位制定如下交房计划:一是先行为已缴纳全款的购房业主进行交房;二是完成缴纳全款购房业主的交房工作后,对愿意将首付交至85%的业主进行交房,剩余15%尾款分期于两年内结清;三是对于剩余购房业主,开发单位继续与未收房业主进行友好协商,确保尽快就交房问题达成共识;四是开发单位出具承诺,保证加快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确保尽快取得“五证”手续,并按程序为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协同管委会信访维稳办,持续做好开发单位及3号楼购房业主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协助开发单位积极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速推进项目剩余手续办理工作。后续仍然无法与开发单位就购房款支付比例达成共识的购房业主,若经协调无果,建议双方按照《认购协议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