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雅合花园违反“一价清”政策乱收费

雅合花园业主
2021-07-0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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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眉县雅合花园1号楼的业主,曾在2020年12月18日对雅合花园物业交钥匙时收取各项费用求助过民生热线(原贴截图附下)。随后主动与物业方联系,并约定12月25日见面谈具体解决方法。

2020年12月25日下班后,物业方来了四五个人,还有住建局的1名男代表,在另一投诉当事人家里面谈。物业方和住建局代表多次强调,我们在2016年8月份购买的房子不属于“一价清”范围。针对他们所说的,我们提出了质疑,对方无法给予信服的说辞,只是说我们买的1号楼是2012年建设,要按建设时间算,我们购买的时间不作为“一价清”执行的标准。而且,我购房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都给不了合理的答复。(售楼部签的合同是2016年8月份,标一房一价,备案合同签订时间是2016年7月份,签名不是我本人,联系电话也非我本人号码)。后来物业方提出都考虑下,再约时间,我和另一当事人同意。

2021年1月24日,物业方代表再次和我个人联系,说是对投诉中的问题做以协商。协商后,物业方表示,让我将多收的费用明细发给他们,他们和公司协商下,即便是给我退钱,也不能是以多收退的名义,可以是以补偿的名义,而且不可能将列出的费用全部退回。我说看你们协商结果再说吧。经过近两周的时间,物业方没有回信,我和对方联系,对方告知只能象征性的补偿两三千元,我表示不能接受,随后物业方说让再等。年前再次联系物业方,对方说是要过年了,事情多年后解决,年后再联系说是等,现在半年已经过去,仍不见解决办法,请求民生热线予以帮助。

根据住建局给予民生热线的回复,提出以下诉求:

1、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不能随意以联系不上当事人为理由,用拖的办法解决。

2、投诉涉及现住房是2016年8月份购买。住建局作为政府部门,所有回复应该具有权威性,有政策文件支持。所以,根据住建局在上一求助贴的回复,2014年1月以后购买雅合花园1号楼,均在“一价清”范围,要求按照按“一价清”的规定,对于多收费用给予返还。

3、2020年冬季供暖存在问题,停暖和供暖不达标情况将近三一分之一的采暖季,物业当时说会予以核查解决,但是我在本次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并没有提出对于多交暖气费是退还,还是替代部分物业费,我期望能予以协助解决。

另外就装修时让缴纳过垃圾费,为什么装修押金不能全额退的问题和物业方沟通,物业的回答是我装修前交的是垃圾费,扣的是垃圾清运费,我第一次指导垃圾费和垃圾清运费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是否有政策支持,是否合理,也盼能给予一起核实。

以上问题,殷切期盼得到关注,协助解决,万分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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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07 09:51
已转交 2021-07-15 11:06
已反馈 2021-07-16 17:29
已反馈 2021-07-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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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合花园违反“一价清”政策 眉县政府办回复
眉县
2021-07-16 17:29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友在西部网反映的“眉县雅合花园违反一价清政策乱收费”(网调字〔2021〕第07069号)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眉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1、关于“对投诉拖着不办”的问题。雅合花园物业管理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25日、30日分别上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期间也与投诉人多次电话联系,就所投诉问题有关政策、代收费用及应收费用的有关依据,向投诉人反复多次做了说明和协商,但终未达成投诉人所期望的结果。

2、关于按照“一价清”政策规定退还多收费用问题。我县是按照(宝市价综发[2013]60号)文件规定的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价清”政策执行。投诉人于2015年2月所购买的雅合花园一号楼房屋138㎡,合同价32.6万元,成交单价2362.32元/㎡,远低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售房价格2680-3088元/㎡。售房时已与投诉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本价格已大幅度优惠,不含其他费用,天然气、暖气接口、工料等费用由受买人自行承担。为了能妥善处理该事件,经过双方多次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

3、关于反映2020年度冬季供暖存在的问题。2020-2021年度供暖,因天然气气压不足,导致12天供暖温度不达标,华通天然气公司已出具证明,经供暖企业上海碧晨国中公司核实后,由供暖企业予以退还业主供暖不达标时间段采暖费。

4、关于反映的垃圾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的问题。垃圾费是给环卫站代收代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3元/户/月。根据市县有关要求,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必须分开处置,装修垃圾清运费是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费,该费用为避免业主到处乱倒建筑垃圾,给市政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市场调节价,业主将装修垃圾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服务中心集中运输处置产生的一次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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