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厚镇乡寇岭村移民搬迁房一房二卖

用户_Pa8C
2021-07-0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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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寇胜利,是蓝田县厚镇乡寇岭村三组村民(现为张岭村)。2013年村上响应国家的整体移民搬迁政策开始进行房子的建造,村民纷纷响应,都给村里交了相应的款项。由于建筑队没有按照原来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处处出现问题,无人监管,村里人提出质量问题。2016年房子终于建成了,但由于房子的质量存在问题,屋顶开裂漏雨,墙体开裂等问题的存在,在没有任何交房资质单位验房的情况下村民们由老的危房中搬至新的危房之中。村民们一半欢喜一半忧,喜的是我们从祖祖辈辈居住的深沟里搬了出来,孩子上学方便了,后辈好娶媳妇了,乡亲们高兴地说“是党让我们住进了新房”。忧的是房子处处的质量问题,但祖祖辈辈朴实的村民也不知道向谁诉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拥有了自己的住房,由于经常在外经商,我的房子没有装修居住,端午节过节的时候,我回到村里,当我走到我房子门口的时候,我惊呆了,我的房子正在装修。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村里又把我的房子卖给其他人了,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福利难道成为了某些人福利吗?最后希望上级领导给予解决,让我有家可回!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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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镇乡寇岭村移民搬迁房问题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21-08-02 15:37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1]第07107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厚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3年厚镇原寇岭村(现合并为张岭村)根据十二五移民搬迁相关政策,将原寇岭村一、二组整组及三组部分群众搬迁至四组,由一、二组对接有资质工队进行建设(蓝田县恒远建筑工程队),并成立组建委员会。建房前在研究缴纳房款数额时,经原寇岭村一、二组组长及搬迁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决定,有意愿搬迁群众需先缴纳4万元定金(至工队)及1万元的土地补偿金(至村组),房屋建成后,搬迁村民需在前期缴纳的4万定金及1万土地补偿金的基础上,再缴纳4万元房款及国家补贴51000元即可入住(根据当时政策,参加移民搬迁村民可享受国家补贴每户51000元)。

经调查走访原寇岭村一、二组组长及部分搬迁户,详细了解情况,房屋建设前,一、二组组长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了一、二组的房屋位置,并决定三组6户搬迁群众随一组进行整体安排。房屋建好后,各小组按照房屋排列顺序为各房屋进行了编号,然后结合房屋编号由村民按照缴纳剩余款项先后顺序确定房屋后(例如:第一个缴纳剩余款项的搬迁村民确定为1号房屋,第二个为2号房屋,依次类推),领取钥匙入住。

反映人寇胜利,系原寇岭村三组村民,现长期在西安居住,已享受国家补贴51000元。其在建房前期有搬迁意愿,并已缴纳1万元的土地补偿金和4万元定金。移民搬迁房屋建成后至今,因寇胜利一直未缴纳51000元的国家补贴及剩余的4万元房款,因此一组无法为其分配房屋。

针对网民反映的房屋质量和设计施工问题,经调查,入住前由移民搬迁组委会、寇岭村村组及搬迁群众代表对房屋进行了验收,确定无问题后为群众安排分配房屋并入住。后个别房屋屋顶出现过漏雨问题,村委会已协调专业人员及时进行了修缮,目前安全使用。

针对寇胜利移民搬迁房屋的问题,寇岭村村委会已多次与其见面沟通,并告知若其有意愿搬迁,政策不变,其缴纳剩余4万元及国家补贴51000元即可为其分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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