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陕西鑫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退款

安先生
2021-07-05 17:12
点击数:

本人于2019年在眉县陕西鑫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眉县张载广场对面的领悦国际商业广场商铺,当时是只有预售合同该公司承诺于2020年底换电子网签合同,由于该公司承诺于2020年5月1日开业交房,两年内办理房产证,独立产权。但是直到2021年元月份工程一直放置不动工,合同条款和承诺一直不履行,预售合同形同一纸空文,我便申请退房退款,在元月中旬给我退款5万元,后来至今半年过去了,我也去公司讨要其余款近27万元,但是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借口不退款,先后2次打12345投诉热线也是石沉大海,现在百般无奈求求镇府帮我讨要我的血汗钱,求求镇府帮帮我。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7-05 17:12
已转交 2021-07-08 11:20
已反馈 2021-07-08 11:20
已反馈 2021-07-08 11: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陕西鑫荣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退款 眉县政府回复
眉县
2021-07-08 11:20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安先生在西部网反映“眉县陕西鑫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退款”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眉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调查,安先生2019年7月购买福润天地商铺一套,合同约定2021年7月交房,双方还签订了代租协议。现在安先生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经协调,开发企业已退还购房款5万元,剩余27万元开发企业确因资金困难,承诺给安先生写一个退款承诺书,随后争取尽快退还完剩余款项。

2021年7月5日,眉县住建局组织安先生本人与福润天地负责人现场沟通,开发企业承诺近期尽快退还剩余27万元购房款,但安先生不满意,要求立刻退还剩余款项。眉县住建局认为这属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且调解协商未果,建议安先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