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名州镇政府计生押金不给退还

用户_Pmie
2021-06-28 11:31
点击数:

2008年绥德县名州镇政府以防止不按时三查为由,收取了我押金300元。

如今13年过去早已没有三查制度,最近收拾家找到当年的收据去退押金,被告知要求出示三查记录,且从08年开始至15年每年四次检查一次都不能少,少一次不退押金。

由于时间过长三查记录本早已丢失,但是国家早有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计划生育押金,所以他们收取押金本来就不合法,为此我给上级监管部门绥德县卫健委打电话反映此问题,但是得到的回复令我更无语,对方说这是地方政策,意思收取押金合理合法,谁收你押金你找谁要去,他们不管。作为县上领导如此不作为我表示很气愤,请求民生热线和上级领导协助处理,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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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6-28 11:31
已转交 2021-07-06 17:49
已反馈 2021-07-15 10:29
已反馈 2021-07-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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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州镇政府计生押金不退还 符合要求即可办理
绥德县
2021-07-15 10:29

绥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关于名州镇政府计生押金不给退还的问题。经了解,投诉人反映名州镇计生办于2008年收取的三查押金、上环押金,由名州镇政府办理退还。办理人可携带有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前的三查相关手续、措施证明等资料前往名州镇计生窗口办理。如果相关证明丢失,办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镇政府查询记录凭证,只要办理人查询的记录凭证等符合要求,当日即可办理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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