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合力滨河首府物业乱收停车费 请关注查处

阿军
2021-06-28 16:15
点击数:

眉县合力·滨河首府对小区内车库实行只出售不出租,逼迫业主购买车库,由于车库要12万左右,业主不愿购买车就进不了小区,只能将车停在外围南北商铺停车位上,最近小区物业更是过分,又对外围停车位加装隔离桩,对北门外停车位实行电子监控收费,费用更是天价,比城市专用停车场费用都高,业主停车太难,希望有关政府领导帮帮我们……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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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6-28 16:15
已转交 2021-07-02 15:30
已反馈 2021-07-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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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合力滨河首府物业乱收停车费 已要求整改
眉县
2021-07-02 15:30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友在西部网反映“眉县合力滨河首府物业乱收停车费 ”等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眉县滨河新区管委会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眉县滨河首府物业对车库实行只出售不出租等有关情况,滨河新区管委会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物业公司无权对车库只出售不出租。

关于网友反映的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划设车位并收取费用问题,小区消防通道及人行道、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对是否划定车位、车位收费标准及用途由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归全体业主所有。

针对以上问题,眉县滨河新区管委会第一时间给眉县滨河首府物业公司发送整改通知单,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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