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新理城物业承诺免物业费 新规出台后让补差价

用户_PnT3
2021-06-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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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房的时候免了好几年物业管理费,现在西安市物业管理费标准变了,涨价后,让我们消费者还得补差价。伤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利,所谓的免物业费没有全免,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补差价。还请相关部门帮我维权。下图为补交物业费证明,和之前免物业费的清单截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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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6-28 16:29
已转交 2021-07-06 17:33
已反馈 2021-07-1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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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新理城物业违反承诺不免物业费 高新区回复
高新区
2021-07-16 14:54

西安高新区网信办回复:贵网转发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第07002号)中关于“金泰新理城物业承诺免物业费新规出台后却让补差价”的情况,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向物业买受人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就减免物业费事项与开发建设单位商议,三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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