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水木年华开发商违规交房 乱收燃气费

2021-06-2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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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蒲城县水木年华小区的,有四方面的诉求:

1.开发商契税晚交导致我卖房需要缴纳的5.5%的增值税由开发商承担;

2.实际面积比购房时面积少了3.22个平方,退购房款、退2017年至2021年根据面积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利息;

3.合同上写的交房要求是天然气管道入户,但是后又收取2300元的燃气管道费用,要求按照合同退还费用。

4.房产证晚于合同约定日期赔偿违约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发商2017年7月交房时收取契税、大修基金,一直催促办理房产证,2021年4月27号拿到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日期2020年11月,拿之前交给开发商的契税、大修基金的收据换取的正式发票收据日期是2020年6月,拿到的购房发票日期还是2020年6月的,现在由于开发商晚交三年契税,导致我今年卖房需要缴纳5.5%的增值税,这个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二、购买房屋时合同面积是85.5平,结果房产证面积是82.28平,从2017年交房开始小区各种费用都是按85.5平面积收费的,如取暖费、物业费等,拿到房产证后与其他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和蒲城县住建局解决,但是迟迟不退费,也没有处理办法。

三、购房合同上写的交房要求是天然气管道入户,但是物业催促缴纳燃气管道安装费用2300元。现要求按照合同退还费用,开发商解释这个费用是燃气公司收取的开通费用,与合同不符。

四、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日起720天办理房产证,合同约定按已付款的0.05%付违约金,合同显失公平,不管挪用业主多久的钱都只是这些赔偿,我是商业贷款买房的,利率4.9%的贷款,要求开发商违约金采用每日万分之一点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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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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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1-07-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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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年华小区乱收燃气费 蒲城县住建局回复
蒲城县
2021-07-15 15:43

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2021年7月6日网友反映蒲城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木年华小区乱收天然气、面积差问题的投诉,我单位现回复如下:

1.该业主购买的蒲城县水木年华小区于2014年12月竣工验收,2015年5月交房。当时交房标准未涉及天然气一事,交房后应全体业主要求,开发商和天然气公司多次协调后由业主自愿缴费安装开通。

2.关于面积差的问题,开发企业于2021年7月11日已开始通知业主办理退费,后续退费将继续跟进,直至全部业主退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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