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5600元的价格在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西安壁挂炉专营店”(西安中迪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经销商)所购意大利利雅路公司“原装进口”希尔博壁挂炉,仅历三个采暖季,今年三月就发生严重水泄露,(每秒速数滴)不能使用。
经西安中迪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认定,系壁挂炉核心部件“主换器内漏”,导致异常自动升压,造成严重漏水。
卖家认为:该壁挂炉已过“两年质保期”。 “主换器”为纯铜部件,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是万分之一,只能是谁遇上谁运气不好! 要使壁挂炉恢复正常,必须更换“主换器”,价格2665元,公司打折价2120元。
以卖家所言,“主换器”为纯铜铸件,且发生失控漏水的概率仅为“万分之一”。该纯铜核心部件不是铸造中的砂眼便是裂缝所致,纯属产品出厂质量事故,即“娘胎”里的麻烦,而绝非用户使用所致。
根据国家燃气具强制标准,家用采暖燃气炉的报废年限为八年以上。然而西安中迪采暖所售的意大利利雅路公司“原装进口”希尔博壁挂炉,仅三个采暖季核心部件即报废。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该销售商应该对此负完全责任。
然而当上述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经用户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其一直非但不积极主动解决,反倒是千方百计推脱抵赖,以单方面制定“两年质保期”格式条款竭力排除自己责任,完全把损失转嫁于客户,造成用户5600元的壁挂炉仅用短短三个采暖季,若不再付给他们两千多元就报废的重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即《消法》三十二条、四十二条、四十八条之规定,恳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此事介入调查,得出公正结论,责令商家西安中迪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履行应尽责任义务,挽回消费者损失。盼复!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