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环三路阳光商住楼的业主,2011年购买阳光商住宅楼,全小区业主在给开发商交齐全部契税,大修基金,测绘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和个人资料钱款后,开发商却未给税务局上缴税费,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甚至上访,开发商迫于压力,2016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上缴了大部分税费,未全额上缴税费,税务局明知道却不及时追缴,导致小区业主迟迟拿不到手续办不了房产证。
小区业主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20年城固县遗留问题办公室做出来处理,要求税务局开具发票,因开发商未交齐全部税费,税务局就把小区的17户业主税票做了红票处理扣压下来,导致17户业主办不了房产证。
我们又多次找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但是政府部门又不作为,慢作为,说是是给领导开会研究讨论后给答复,就税务局给17户业主开红票,扣压我们办证资格这个问题已经反映了又多半年了,政府部门还是没有开会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税务局也就一直扣压我们的办证资格,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百姓反映的问题,不要不作为,或者慢作为,乱作为,这些不作为的行为应该由哪个部门谁来管?我们到底什么时候能办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