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西吴良材二组村民急切需要宅基地

如意家电
2021-06-21 10:56
点击数:

我家住陕西省咸阳兴平西吴良材二组99号,有住房二间,7口人,三个孩子,老大男40岁,已婚,老二男36岁未婚,老三女未婚,宅基地申请多年,费用已交。现因老房年久失修,儿子结婚急需用房,等待政府申批手续未果(三个月有余),经市民热线(12345)后政府回答是,我家的条件,政策都符合。就是目前没有指标,具体时间不明确。我又咨询相关部门互相推诿,看来遥遥无期,所以求助贵平台帮助解决此“急难"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6-21 10:56
已转交 2021-06-24 17:36
已反馈 2021-06-30 18:20
已反馈 2021-06-30 18: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吴良材二组村民宅基地问题 自然资源局回复
兴平市
2021-06-30 18:20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接到贵网反映西吴办良村二组99号村民反映宅基地申请多年,费已交,审批手续迟迟批不下来一事,我局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村组,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该群众系西吴办朱良村(良村)二组村民郭某,家庭人口七人,目前有宅基地一处,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符合新划拨一户宅基地条件。经调查走访,郭某向前任村委会缴纳了宅基地相关费用,现任村委会前三个月向西吴办事处递交了相关宅基地申请资料,自然资源部门未收取相关费用。郭某儿子拟划拨宅基地位于村东南处,经查阅《兴平市西吴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该宗建房地块为耕地,建房需要农用地转用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扔通知》,农业农村行政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自然资源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及截止目前,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未向各地下达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指标,同时,全国上下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活动,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要求中,不准在耕地上违法建房及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精神,我局待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指标下达到位后,将及时拨付各镇办,积极与农业农村局、西吴办事处对接协调,将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审批,解决群众合理的生活、生产住房需求。

已反馈
宅基地申请多年手续批不下来 西吴街办回复
兴平市
2021-07-08 11:12

兴平市西吴街道办事处回复:接到贵网转办西吴办良村二组99号村民反映宅基地申请多年,费已交,审批手续迟迟批不下来一事,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郭明放现年64岁,西吴朱良村二组村民,家庭户口7人,包括老伴、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媳和孙女,其中大儿子郭鹏现年41岁(已婚);二儿郭虎现年36岁,未婚;女儿郭杏现年33岁,离婚,目前在娘家居住,有老宅基地一处,符合新划拨一户宅基地条件。

2015年,郭某向前任村委会缴纳了宅基地相关费用,但并未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现任村委会受理了郭某宅基地申请,已进入了审核程序,但因郭某拟划拨宅基地位于村东南,经查阅《兴平市西吴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拟划拨宅基地块为耕地,建房需要农用地转用指标。经向自然资源部门了解,目前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还未下达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指标。同时,全国上下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禁止未批先建行为。下一步,我办将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待宅基地农用地转用指标到位后,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审批,解决群众合理的生活、生产住房需求。

感谢贵网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关心,我办将一如既往的做好群众的服务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