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泾渭九路尚层mini小区何时能开工建设”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5月26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泾渭九路尚层mini小区何时能开工建设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
尚层mini报建名博美翰苑公寓,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渭九路,占地11.62亩,由陕西博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原法定代表人:李志刚,因李志刚涉及司法诉讼于2019年7月9日变更法人为鲁宏飞,后又因项目资金紧张停工,延期交房,寻找新的合作方,变更为现法人张亚波。该项目2015年开发建设,计划规划两栋楼宇。1#楼主体2018年5月封顶,2#楼规划总平图已审核,未办理规划证。
项目现状:博美翰苑公寓涉及延期交房楼栋为1#楼,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停工至今。目前剩余消防收尾工程、天然气碰口、临水临电接口、地下停车场、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尚未完工。针对该项目延期交房问题,我单位多次组织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经协商,博美翰苑公寓开发商与新的合作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2021年2月7日办理了股权转让。办理完股权转让后原计划将剩余工程施工完毕并完善配套后交付给业主。
目前企业的困境及存在问题
1.博美翰苑公寓项目原施工单位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起诉陕西博美置业有限公司和原法人鲁宏飞就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目前正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同时,施工单位也申请法院将博美翰苑公寓项目土地做诉中财产保全,导致项目无法恢复施工。
2.陕西博美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取得位于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渭九路326号总用地面积7679.5平方米住宅开发用地,后规划总平图审核同意博美公司在该地块上新建2栋16层框架结构公寓,即博美翰苑公寓项目,容积率不超过3.5。因场地条件限制,博美公司计划先开工1#楼,等1#楼主体封顶后再开工2#楼,所以项目只办理了1#楼的规划证。后因高陵撤县升区,规划职能由住建局移交给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目前博美公司在办理2#楼规划手续时资源规划高陵分局按照新规划要求不能按照原住建局审批的3.5容积率办理规划证。如果按照新规划要求办理2#楼规划,销售所得将无法解决1#楼施工及博美公司前期债务问题,直接导致亏损,项目将无法顺利复工。
3.博美翰苑公寓项目1#楼位置在2#楼的西边,整个项目的水、电、气、暖等公用配套设施均在2#楼地下设置。如果2#楼规划手续不能尽快办理,将导致1#楼配套设施无法正常施工,影响后期交付。
为了化解矛盾,积极稳妥推进该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我局正在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协调解决按照原住建局审批的3.5容积率办理2#楼规划证问题,尽快使企业走出困境,早日复工并完成剩余工程后交付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