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金周御园物业欺上瞒下 迟迟不进行电改

花花
2021-05-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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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你好,我是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的业主。按照国家电网的规定,实行居民用电电改。我们小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进行,多次询问,物业一直在拖。物业欺上瞒下,向住建局提供虚假电改信息,居民买电从未开过正式发票。请市长帮我们业主督促相关部门,责令物业进行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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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5-14 09:49
已转交 2021-05-18 12:49
已反馈 2021-05-1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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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周御园小区未进行电改 周至县住建局回复
周至县
2021-05-19 17:51

周至县住建局回复: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周至县金周御园小区未进行电改问题,在2019 年户表改造期间,县住建局配合周至县电力局进行小区户表改造工作,住建局主要承担前期协议的签订,协议签订后交给电力局进行户表改造。2019 年住建局联系西安金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开发商,于2019年4月16日签订了移交协议,并移交给电力局。

关于《小区转供电价排查表》,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不慎将金周御园小区电改情况输错,写成已电改,现已及时发现并更正,改成未电改。并将正确资料送至相关部门。

对于不愿户表改造的居民小区根据陕价商发[2017] 137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结算价格均按照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小区公共分摊费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各户分摊收取。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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