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不认可其他医院核酸检测报告

2021-05-07 17:30
点击数:

本人小孩相隔两天先后在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诊疗,但西北妇幼不认可儿童医院两天前的核酸检查报告,要求本人重新在在西北妇幼检查核酸,不同意则不予接诊!

西北妇幼此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防疫规定?若不符合,请予以规范,并退还本人因此而产生的不必要检查费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5-07 17:30
已转交 2021-05-18 13:03
已反馈 2021-05-21 17:14
已反馈 2021-05-21 17:1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核酸检测问题 医院回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1-05-21 17:14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回复: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我们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对住院病区实施严格疫情防控管理。2020年11月30日,我院 “西北妇儿发〔2020〕80号《疫情期间住院病区陪人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住院病区实施24小时封闭门禁管理,患者及陪人做完核酸检测取得报告入住病房后,除外检查均不得离开病区。陪人确有困难需要离开病区的,科室工作人员告知其疫情风险,要求返回病房时需重新进行核酸检测。2020年12月30日,“西北妇儿医发〔2020〕37号《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和患者入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只认可本院核酸检测报告,且核酸检测报告24小时有效。住院患者的陪人执行相同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是新冠疫情重点监控人群,按照省卫健委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工作人员每日进行多次体温监测,外出行程报告,定期核酸检测,均在医院质控部严格管控之中。

感谢您对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