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回复:贵单位转来网调字﹝2021﹞第05022号关于网友“153****5912”咨询“中所新城项目是中所营街道办事处负责吗?”等问题的网上舆情调查函已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所营街道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基本情况
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是为了解决江南西路片区综合开发拆迁安置,因项目区内部分土地属市经济开发区管辖,2012年5月1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了该项目的规划用地及调整事宜。该项目由县城投公司牵头负责报批相关手续,大河坎镇负责安置区项目建设。2014年10月,该项目正式启动建设,涉及东西两个区域8栋高层、8栋多层共计783套安置房建设,建筑面积约12.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室外道路、给水、电力、绿化、亮化、安防等。2017年10月,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大河坎镇正在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
二、网友反映问题调查情况
1、关于网友反映“原来属于大河坎镇政府建设管理的中所新城项目,是不是属于中所营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了”问题
经核实:中所新城安置区位于中所营社区,原属大河坎镇管辖,2019年5月经市区划调整,将原市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划归南郑区,成立中所营街道办事处,中所营社区整建制划入中所营街道办管理。目前,包括中所营社区在内7个村(社区)的社会事务方面工作由中所营街道办事处管理,因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后续工作尚未结束,仍由大河坎镇负责管理。
2、关于网友反映“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至今没有任何手续、没有相关证件,完全就是违法建设”问题
经核实:(1)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的报批、建设、安置等工作由区城投办和大河坎镇负责,该项目自2012年5月开始进行立项报批和规划设计,分别取得了《关于南郑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大河坎中所新城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南发改政审﹝2012﹞81号)、《关于大河坎江南西路西段及中所新城居住区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汉市国土资发﹝2012﹞128号)、《关于南郑县2012年度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陕政土批﹝2012﹞1111号)、《关于中所新城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书》(汉市规审字﹝2013﹞145号)、《关于大河坎中所新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政审﹝2014﹞203号和248号)、《关于中所新城安置点洪涝灾害评估审查决定书》(南水函﹝2014﹞56号)、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HZWP-2014-32号)、《关于南郑县大河坎镇中所新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环批复﹝2015﹞34号)等项目审批手续。各类报批手续均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故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由于该项目用地涉及市经济开发区和南郑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性强、时间较长,导致后续房屋产权手续暂时无法办理。就此问题,区政府于2019年7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由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城投办)、大河坎镇、中所营街道办配合,协调市自然资源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尽快完善中所新城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目前,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土地已报批为国有土地,正在办理土地划拨和土地使用证,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办理后续房屋产权证。
经过多方渠道已与网友“153****5912”通过手机取得联系,反映人明确表示不便透露其他信息,拒绝见面沟通处理。5月14日,中所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就其反映问题当前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其本人希望政府能够早日办理房屋产权证,并表示理解政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已责成大河坎镇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区城投办、中所营街道办,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完善中所新城安置区项目相关手续,尽早解决该安置区房屋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