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回复:接贵办转来西部网关于“2021年旬邑县小塔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的批示件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对投诉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网民反映拆迁方是否有上级正式批复文件的问题。经查,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改变了此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先报批、再征收”(即先层报省政府批准征地,而后才能启动征收)的程序,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行有效的征收程序为“先签约、再报批”(即征收方与大多数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方可层报省政府批准征地)。鉴于此,我们将遵循法律程序,待法定条件成就后及时向省政府提出征地申请。
关于网民反映本次拆迁是否合法的问题。经查,县政府于2020年10月5日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并按照程序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随后,县发改局委托评估机构依法测算确定基准价、回迁安置价及征地补偿相关标准。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成果,项目办聘请法律顾问拟定了《旬邑县小塔村改造提升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1年2月24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对外公布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目前,项目办正在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征收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网民反映房屋补偿每平米最高650元的问题。经查,《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咸政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按430元/平米补偿”。对此,评估机构结合征收区实际情况,将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分为砖混、砖木、砖土木、窑洞四个类别,每类分2-3个等级确定了补偿标准,并将砖混结构一级房屋补偿标准提高至650元/平米。同时,为了确保群众能上楼,确定了每平方米1880元的回迁安置价,远远低于每平方米3880元的成本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旬邑县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小塔村属于三类地,住宅320000元/亩。为了最大保护群众利益,上调了1.8的调节系数,确定宅基地补偿标准为576000元/亩,并根据村“两委”会议决定,被征土地所有权人小塔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做留用,全部赔付给拆迁群众,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确保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入户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有序推进提升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