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兰蒂斯城三期物业违规收取装修押金 拒绝退还

求助市民7
2021-04-15 09:30
点击数:

您好!我是碑林区兰蒂斯城三期的一名业主,我们在2017年装修, 物业在装修前收取了三千元装修押金,装修后按照要求我们提出退还押金,但物业说我们的装修不满足要求,拒绝退还押金。

我们在装修过程中没有拆除承重墙,没有改变建筑外观,按照要求加装护栏,物业也没有出示政府部门的鉴定报告说明我们是违规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但是收取装修押金并不在条例范围内,完全是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所以说收取押金是属于乱收费行为。现在有好多地方已经明文规定,禁止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

我想请问本市是否允许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并随意拒绝退还的,物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谢谢答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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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4-15 09:30
已转交 2021-05-07 16:25
已反馈 2021-05-07 16:25
已反馈 2021-05-07 16:2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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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蒂斯城三期物业收取装修押金 碑林区回复
碑林区
2021-05-07 16:25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碑林区兰蒂斯城三期物业违规收取装修押金,拒绝退还”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经执法人员与网民联系,网民在对话过程中不愿意透露身份,且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同时对政府工作表示肯定,表示以后如果有其他问题再向政府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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