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向你郑重的反映一件关于我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碰到的事情。
我们“陕西天之缘真彩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印刷厂,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6年,属雁塔区纳税A级单位,也属于西安市134家中小重点企业之一。
我公司于2017年和“西安城市建设学院”以下简称为城建学院,签订了一个48.5万元的印刷招生简章合同,合同执行以后,我们按合同要求、时间、质量完成了合同并送去对方签收交货。按合同规定交货后七个工作日给我单位付款,但我们迟迟未能收到货款。
之后我们马上进行了多次联系,城建学院就以各种理由开始推托。直到2019年在我们多次要求未果的情况下,印刷厂将其起诉告至到长安区人民法院,法院随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将其城建学院传到法庭,最终判定我印刷厂胜诉,也做出了要求城建学院限期支付的判断。
印刷厂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就等待着对方的付款,可对方打来电话告诉我们说“学院现已转让出去,由某个教育集团接手,目前正在清理个人集资款阶段中,你们稍等一段时间,把个人的做完就给你们单位的做。”
在我们印刷厂等待期间,我们也将其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进行过申请,法院将印刷厂一案转给了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一位“王”姓执行法官,我们去联系时态度很差,说“他执行不了”,什么原因我们也不得而知。就这样我们一直等到上个月,城建学院通知我们说是关于付款的事情。我们去后城建学院说你们如果要回欠款,现在要在总的合同金额上打“7”折,学院就开始考虑给你们申请排队等付款,否则不可能。
当我们听到如此答复时,顿时感觉到天底下能有这样不要脸的单位。凭什么能说出如此之大的话,这是在明抢!我们苦苦等待了好几年,现在的经济又是如此,而且我们印刷厂为国家还负担了几十个生产劳动力,为大家也缴纳了所有国家规定各项社保费用。
我们在此诚请、恳请一方父母官给我们做主,替我主张伸张正义的法律。我们将会继续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权益斗争,不达目的势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