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嘉苑陕西国金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

用户_PXmF
2021-04-0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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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资委下属企业幸福嘉苑陕西国金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

1.违规将小区绿化用地,私自改成停车位,收取每年960--2960元的费用。

2.小区自建停车楼,没有按照规定建设新能源充电位,不配合国家电网给新能源业主安装充电桩。

3.没有按照西安市最新物业收费规定调整停车费用。

4.对于未能及时缴纳停车位费用的车主,按照临时停车按小时收取费用,不开任何票据。

5.纵容小区民房开设麻将馆。

6.利用国家惠民政策,涉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更换小区未到使用年限的电梯,从09年使用到21年,小区电梯仅仅使用12年就全部更换,造成房屋大修基金严重浪费。

7.小区监控每次业主查询都说监控坏掉了,纵容高空抛物。

8.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朝九晚五上班,下班时间不留工作人员。

9.小区保安从未在小区安全巡逻,只会在小区门口收取停车费,小区大门形同虚设,大门敞开,从不盘问进出人员和车辆,从不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规定扫二维码量体温。

10.没有按照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取得2/3业主同意就接管小区物业。

请按照相关规定,逐条检查并回复,三个工作日内小区物业不回应这10个问题,以上内容央视网,12315,国家质检总局,微博,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力所能及想到的平台各一份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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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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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嘉苑物业乱作为乱收费 长乐中路街道回复
新城区
2021-04-13 10:35

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回复:收到陕西头条关于“幸福嘉苑陕西国金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舆情后,长乐中路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至现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情况

陕西国资委下属企业幸福嘉苑陕西国金物业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

1.违规将小区绿化用地,私自改成停车位,收取每年960--2960元的费用。

2.小区自建停车楼,没有按照规定建设新能源充电位,不配合国家电网给新能源业主安装充电桩。

3.没有按照西安市最新物业收费规定调整停车费用。

4.对于未能及时缴纳停车位费用的车主,按照临时停车按小时收取费用,不开任何票据。

5.纵容小区民房开设麻将馆。

6.利用国家惠民政策,涉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更换小区未到使用年限的电梯,从09年使用到21年,小区电梯仅仅使用12年就全部更换,造成房屋大修基金严重浪费。

7.小区监控每次业主查询都说监控坏掉了,纵容高空抛物。

8.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朝九晚五上班,下班时间不留工作人员。

9.小区保安从未在小区安全巡逻,只会在小区门口收取停车费,小区大门形同虚设,大门敞开,从不盘问进出人员和车辆,从不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规定扫二维码量体温。

10.没有按照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取得2/3业主同意就接管小区物业。

请按照相关规定,逐条检查并回复,三个工作日内小区物业不回应这10个问题,以上内容央视网,12315,国家质检总局,微博,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力所能及想到的平台各一份曝光。

二、核查处理情况

1.针对“违规将小区绿化用地,私自改成停车位,收取每年960--2960元的费用”的反映。经核查,国金物业在2019年接手物业职能后,没有对小区绿化进行过改造。目前停车费按80元/月收取,物业表示如果后期有新资费标准,将会对已交费车辆进行调整。2960元/年停车费收取原因是地面停车为临时性,部分小区居民要求设固定车位,所以物业公司在每月80元/月停车费基础上,另收取2000元/年固定车位费。收费采取自愿原则,并且这部分业主基本会在自己使用固定车位上锁。

2.针对“小区自建停车楼,没有按照规定建设新能源充电位,不配合国家电网给新能源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反映。国金物业表示因媒体报道电动汽车在充电时可能发生火灾,甚至引燃周边停放车辆,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考虑,目前暂时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待后期消防和建设条件进一步完善时,再安排添加新能源充电位。

3.针对“没有按照西安市最新物业收费规定调整停车费用”的反映。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物业费用调价的规定,按照“一费制”工作要求,是在提升物业费的基础上同时降低停车费,两个费用是一并执行,不能单方面提升物业费或降低停车费。街道已和物业对接,要求其按照“一费制”文件要求公示并执行,后续将继续对国金物业“一费制”工作开展进行督促。

4.针对“对于未能及时缴纳停车位费用的车主,按照临时停车按小时收取费用,不开任何票据”的反映。经了解,小区停车规定业主逾期缴纳月/季度停车费,进出小区按临时停车收取费用。在业主交纳费用后,仍按照原来停车标准收费。目前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8小时/4元,出门时由门卫开具定额发票。

5.针对“纵容小区民房开设麻将馆”的反映。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2021年4月8日下午在小区内进行巡查,发现12号楼1单元开设一处麻将馆,已要求其尽快关闭,同时向派出所反馈,要求进行查处。后续街道将继续跟进此事。

6.针对“利用国家惠民政策,涉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更换小区未到使用年限的电梯,从09年使用到21年,小区电梯仅仅使用12年就全部更换,造成房屋大修基金严重浪费”的反映。经了解,电梯使用年限为15年,国金物业在“三供一业”改造时将已使用13年的电梯提前进行了更换,没有使用大修基金。

7.针对“小区监控每次业主查询都说监控坏掉了,纵容高空抛物”的反映。

经工作人员实地对小区监控室查看,当时第三方安监公司正在进行调试,涉及监测高空抛物摄像头也正在运行,安监公司表示监控系统使用一切正常。

8.针对“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朝九晚五上班,下班时间不留工作人员”的反映。

经核查,物业表示上班时间有明确规定,并非朝九晚五,工作人员是按照公示时间开展工作。但物业办公室没有24小时值守电话,街道已要求物业将值班人员电话进行公布,确保居民24小时都能够联系物业服务人员。

9.针对“小区保安从未在小区安全巡逻,只会在小区门口收取停车费,小区大门形同虚设,大门敞开,从不盘问进出人员和车辆,从不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规定扫二维码量体温”的反映。街道要求国金物业加强保安人员管理并积极提升安保能力;对于出入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及时动态更新,优化居民进出服务。街道相关科室和社区持续开展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10.针对“没有按照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取得2/3业主同意就接管小区物业”的反映。

经核查,2020年10月底街道已在该小区张贴《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推选办法》,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和小区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并一同前往小区、物业公司、建设单位召开会议,就业委会成立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后因参与业主代表表示个人原因退出。因此业委会选举工作暂时停滞,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开展程序。另外,该小区属于“三供一业”小区,由华山集团和国资委协议约定物业移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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