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丹凤印象城售楼部销售人员介绍相关楼盘信息,全款购买陕西午时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铺一个,合同中约定2019年8月31前交房 ,但不仅迟迟未交房,等来的却是因债务问题法院查封,多次联系开发商均未联系到。后来经过查阅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相关预售证,竟然可以明目的大肆宣传销售该房产。请领导为我们做主,替我们讨回公道,还我们的血汗钱?
一、该房屋无预售证,请问可以对外售卖吗?已经售卖的合法吗?一直在宣传这个宣传合法吗?
二、未取得预售证违规出售并利用业主的资金进行建设是吸纳公众资金进行建设?
三、房子出售后并签订委托租出管理,租金是否能按时支付?
四、房子被法院查封后续怎么处理,业主的权益何如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