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中市城固县三合镇秦家坝村村民,前些年出门打工,回来后有一块地被村上收了,批给别人修了房了,回来后村上也一直没有告诉过我们什么情况,难道我们没有知情权吗?村上都可以这样为所欲为了吗/
最近找队长让给反映一下情况,队长说他给想办法,问了几次最后说前面的队长交上来在他这里查没有我们的那块地。我们村下面我们组一个在村上的干部给说,这干部都换了几批了,你就是找省上都没有了,我想说的是干部换了但是村委会还在啊,村委会还是这个村委会。最后去找了村委会主任说了,给的答复是现在村上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给你们了,没有多余的土地了就没有了,去村上没有大吵大闹,就是想去看看村上怎么个说法,给这样的回复等于啥也没有。
发现个问题:为什么那些大吵大闹的人经常能给解决问题了,村干部是为大家服务的,可有些人当了干部以后,说话都给人一种气势凌人的感觉,村民想了解反映个问题都没有那个勇气,底气不足啊,所以为什么现在好多人都说啥事情只有往大了搞才有人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