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奥广场商住楼电费单价收费不合理

猫头鹰
2021-03-24 09:38
点击数:

其商住楼现12号商住楼电费单价为1.1元/千瓦时;据“陕发改价格〔2020〕1639号”文件、“市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内容,一般商业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终端销售电费单价:0.5807元/千瓦时。相关部门解释:现电价包含公摊电费,据18号文件内容,公共电费应计入物业服务费部分;若计入终端销售电价,是否存在不合理及违规(公共电费不应依据各户用电多少而分摊,应根据实际发生量和每户面积每月平等分摊更为合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3-24 09:38
已转交 2021-04-01 11:21
已反馈 2021-04-01 11:21
已反馈 2021-04-01 11:2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太奥广场商住楼电费标准有关问题 莲湖区回复
莲湖区
2021-04-01 11:21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接到网民反映太奥广场商住楼电费标准有关问题的留言后,我区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核查,太奥广场12号楼所在位置属于商业用地,其房屋性质为公寓,目前物业收取电费为每度1.1元。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核实,太奥广场12号楼执行商业用电,商业物业收费不适用于市发改价格〔2021〕18号文件,其物业费中不含公摊电费。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物业严格按照市发改价格〔2021〕26号文件收取商业用电电费,对公推电费进行据实分摊。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督促物业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并监督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