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林苑公租房不给承租人办理车位包月

用户_Pb60
2021-03-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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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障性住房,书香林苑小区阳和物业不给承租人办理车位包月,小区地库南区北区都开通了,剩余大量车位,只允许收费停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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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3-17 09:45
已转交 2021-03-24 16:50
已反馈 2021-04-07 16:18
已反馈 2021-04-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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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林苑公租房办理车位包月问题 住建局答复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1-04-07 16:18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西安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现阶段公租房小区停车收入为国有资产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为加快车位周转、提高车辆停放效率、确保每位车主都有停车的权利,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建发[2019]139号),文件及后续工作安排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不实行包月停放,选择按次计费的方式。

西安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停车收费用现行标准,是根据2020年11月5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8号),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次)收费标准具体为: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4小时为一次。室内临时停车一类2.5元/车位·次,二类2元/车位·次。露天临时停车2元/车位·次。

建议市民按照自身停车需求选择停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如有后续疑问,请网友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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