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洋县马畅镇街道的一名住户,邻居修房在近挨我家墙根下进行挖掘,掏空我家地基一部分。后在村委会调解下进行水泥修补。鉴于对方不愿保持安全距离和施工过程中对我家地基进行保护,我们联系村委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其中包括我家房屋墙体完好,墙体无裂纹。
后期在其建房中对我家房屋造成损害,由夏宝社负责。邻居建到3层时,我家4间墙体出现不同程度开裂现象,门窗无法锁闭,地基出现不均匀下沉。找到村上,村上让他家停止施工,他家不承认协议,多次不顾村委会的停工通知,进行施工。我家父母前去阻挡,他家对我父母多次进行辱骂和推搡并拿刀拿砖头威胁。我父母都70多岁的人了,为这事天天被她骂,导致身体情况一直不行。
我一直希望通过政府进行解决,矛盾化小,但是对方态度蛮横。特此我在这请求帮助:邻居夏宝社(不是我村人,洋县夏家村人)于2001年购买供销社的2间房屋,于2020年9月进行拆除房屋进行新建。按国家规定,不是本村户口购买本村房屋只拥有房屋使用权,并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进行房屋维护,不得占用集体宅基地进行翻建。请求政府查证,还有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相邻的房屋,不得侵害相邻权益,请政府查实并对他下发停工整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