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西安市人民政府:
我是蓝田县蓝关街道办事处新城村村民!今年已经31岁!家中8口人, 我常年在外打工,弟弟属于退役军人,媳妇、弟媳、以及儿子晚辈至今一大家子仍住在爷辈祖遗宅基地两间里! 妯娌矛盾问题逐日剧增,给家庭以及社会带来许多隐性不稳定因素。
为了家庭和睦,社会安定!长辈已经在十几年前就向村集体递交宅基地申请书,奈何造化弄人,由于以前所递交的宅基地申请已经无从查证,期间也多处询问,也没有任何回音。无奈之下又在2016年中递交宅基地申请书!至今停留在蓝关街办也没有了下文!!!
我期间也多次催促镇镇府,始终是去一次一个答复,始终就是批不了,停着呢!还需要再等等!!向信访部门了解,给到的答复是:蓝田县也在2018年4月28日转发了有关文件,并且相关文件已经转发至街办,完全可以继续进行审批。再去农业农村局了解,基本意思也是同样说街办可以审批! 而镇上专门管理宅基地的土地干部李军说有文件也不行,因为还需要县政府出台宅基地审批具体实施细则才可以审批!到底该怎么办? 每个部门的指向表明街办现在是可以审批的,而街办始终让再等等!!实在想不到这是意欲何为??? 从部委发布文件,到层层转发,难道是形式?还是部委发布文件之初就没有实施细则???
我明确的看到,文件最后也写到并指出 乡镇政府要依法承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话说回来如果现在还没有实施细则,那是否可以按以前的程序办理?? 难道还要让群众四辈人已经耗掉一辈人的这样等下去吗?? 2016年我也属于农村大龄未婚青年,到现在已经有了儿子!! 这样流连往复祖祖辈辈,我想这不是我们国家和政府的初衷吧?是基层政府把经念歪了吗? 到底谁,哪个部门能审批我家的宅基地,让农民群众真真正正能安居乐业,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享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政府能落实我“头等大事”!
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