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芦小银,现在就柞水县人社局负责建设的柞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马鞍岭产业园”),强行侵占集体所有土地,侵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反映如下:
一、柞水县人社局教唆施工单位超过国有土地界址施工,侵占集体土地,且拒不改正。
马鞍岭产业园紧邻我家屋后施工,柞水县人社局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拿出任何文件,就称2013年国家已经征收了我家屋后的自留地。但是我及我父亲(已故)没有收到过任何屋后自留地被征收的文件,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向我们支付过地上附着物的赔偿等征地相关赔偿,我家的猪圈、厕所、椿树等一直在地上存在。并且,在2013年征地时,国土部门已经在征地界限处设置了国土桩,可以柞水县人社局选择性无视该国土桩,强行主张集体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强行越界施工。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要求,敦促柞水县人社局纠正错误,但是柞水县人社局仍坚持错误界限,拒不改正。
二、柞水县人社局错误主张的施工界限,阻断了我家通行的唯一道路,导致我家无路可走,无法通行,严重影响百姓的基本生产生活。
我家房屋的所在位置南面和西面是15米左右的土坎,北面是5米左右的土坎,只有东面有一条便道可以通行。但是柞水县人社局主张的施工界限,将封死该生活便道。导致我家无法通行。
三、马鞍岭产业园的建设本身已经造成我家房屋采光标准降低,柞水县人社局在施工过程中不仅不依法为我留足采光带,还越界施工,侵占集体所有土地,是对普通百姓基本权益的漠视,应该得到纠正。
综上所述,马鞍岭产业园的施工范围界址清晰,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体恤老百姓的生活困难。纠正柞水县人社局的错误行为,维护老百姓的基本权益。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