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5年5月28日购买了灞桥区浐灞纺渭路与柳莺路十字向东200米处的易合坊3号楼1单元22层2201号的一套房子,现在易合坊破产重整,易合坊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四德重整管理人却把我们列入普通债权组而不是购房债权组,我们按要求提出异议,四德重整管理人却直接驳回答复维持原审核结果不承认我们是购房债权组,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
灞桥区易合坊破产重整 不承认我们是购房债权组
糊涂
2021-02-0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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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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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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