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区住建局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经了解,2021年1月27日16时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与业主代表进行了深度的沟通与了解,调价行为为市场经济行为,无涉及消费欺诈及虚假宣传。
宝安紫韵项目三期车位于2020年10月23日取得预售证(房预售证第202021号),并于2020年10月24日开盘销售车位。车位销售折扣为首个减免3000元,复购第2个车位享受8折优惠,复购第3个及第3个以上享受7折优惠。
事项1:11月下旬起,鸿基地产开始统一打折销售车位,并欺瞒首批购车业主说没有打折。
答复1:因年底需及时支付工程款,使工程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12月18日起,现场开展促销活动,购买车位可享受7折-8折优惠。在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开盘期间优惠政策进行销售。已于2021年1月26日恢复车位正常销售,按原价进行销售。
事项2:鸿基物业私自将子母车位管理费提高至1.5个标准车位管理费;鸿基地产销售中心借口物业执行新规定,拒不履行承诺。
答复2:宝安紫韵小区地下停车场为独立产权车位,一期车位交付时间为2018年1月,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场所类别标准属于一类停车场,并在营销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按照150元/车位/月的收费标准收取业主车位服务费。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按照西安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的要求,于2020年1月8日起在宝安紫韵小区向广大业主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费调价征询意见工作,标准车位按照80元/车位/月的车位服务费标准收取,子母车位按照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收取(收取标准为120元/车位/月)。现因购买子母车位的业主反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防止业主聚集,维护社会稳定,物业公司计划子母车位按照100元/车位/月的收费标准收取业主车位服务费。目前宝安紫韵小区物业服务费调价处于意见征询阶段,不存在私自提高车位服务费标准的问题。
基于对业主的工作及生活造成的影响,鸿基创展地产有限公司决定对于前期原价购买车位业主进行1年车位管理费的补偿,盼望妥善解决该事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再遇到类似问题,请致电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620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