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高寨子村土地确权纠纷

顺其自然
2021-02-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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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您好,本人是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高寨子村一组村民杜生利,因村干部未征得本人同意,在土地确权时将土地确权到父亲名下,我与父母兄弟于零九年分户,父母户口在弟杜生红户主户口簿中,其间也多次找村干部将土地分户确权未果,都是找各种事由推委而不作为,父亲也于去年十月去逝,对于农村户口居民没了土地也就没了生活根基,土地不能确权也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和认可,请相关部门及领导核实解决,给予答复。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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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2-01 10:22
已转交 2021-02-02 16:27
已反馈 2021-02-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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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高寨子村土地确权纠纷 宁强县政府回复
宁强县
2021-02-08 10:38

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2021年2月1日,收到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1〕第02048号),网友“顺其自然”通过贵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宁强县高寨子村土地确权纠纷”的情况。我县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顺其自然”姓名:杜生利,男,系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寨子村一组村民,系杜发德长子,其弟杜生红。2009年杜发德家分户,杜生利单独立户,其父杜发德与其弟杜生红一户。

二、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杜发德一家在高寨子街道办高寨子村一组有耕地共计0.67亩(水田0.27亩、旱地0.4亩),2009年,杜发德一家分户时,户主杜发德未将本户0.67亩耕地划分到2个儿子名下,一直由本人耕种该土地。2020年10月,杜发德去世,杜生利到村委会反映,要求将确权到其父亲名下的0.67亩土地进行分割,并确权发证到其兄弟二人名下,经村委会调解,已将土地划分给杜生利、杜生红耕种,涉农补贴也已分割由兄弟俩分别领取。但因上一轮土地确权工作已经结束,高寨子街道办暂无权限将已确权到杜发德名下的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收到舆情调查函后,县政府责成高寨子街道办事处及时调查处理,街道办会同村委会有关同志再次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对土地确权政策进行了宣讲,当事人表示理解。

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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