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9月17日因胃炎入住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消化内抖,在9月27日(星期天)进一步做肠镜检查时,发现有息肉,主刀医生说:“你等一会别下手术台,我联系主治大夫,”十几分钟后联系结果是不能做手术,原因是做手术医疗费用就超出会被罚款的,只有办理出院手续再次办理入院手续才能做手术。无奈之下我于28日办理出院手续。因国庆节原因于10月14日再次入院治疗,10月28日出院。
出院后我对该医院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医护科的回答说:“这是医院没有红头文件的规定,一直都是这执行的”。问题反唤到市卫健委,回复结果是不符合事实的谎言,而且是白纸黑字的谎言(因患者近期内反复泻腹不能做手术)。他们说企业的医院归省上管,他们级别不够,把我推给医保局。
经过医保局调查结果是医院违规分解住院,轻描淡写的扣回成本10773.25元(包括二次住院个人支付的3676.05元)我个人支付3679.05元也进入医保局账户。到目前为止医院也没做任何说法。
现在国家惠民政策倾斜民生、教育、医疗方面的大好形势下,国家控制了医药价格,我在住院期间医院开的药要到医院的大门外边私人药店购买。说的轻松分解住院,分明是在骗取国家医保(据了解医保局与医院的合约违规2一5倍罚款)。作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为了利益最大化,不顾患者感受从手术台赶下来,让办理出院手续再次办理入院手续才能做手术,这与私营医院手提手术刀任意加价有什么区别?监管部门不作为,恶劣的医疗环境何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