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红缨花园物业乱收供暖费 租户7元/平米

投诉碑林区红缨花园物业胡乱收取供暖费
2021-01-21 11:41
点击数:

市长您好!投诉碑林区红缨花园物业胡乱收取供暖费     1:收费标准区别对待业主(5.8元/平方)及租户及办公用房(7元/方) ,歧视租户    2:不用暖气也按照100%全额收取,强盗逻辑     3:不缴纳供暖费限制、限额充值水电费  捆绑销售 ,强买强卖

投诉该物业名称:西安欣汇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154 4388   地址:碑林区红缨路49号

该物业管理公司 违规收取暖气费,捆绑销售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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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1-21 11:41
已转交 2021-01-27 15:49
已反馈 2021-01-27 15:50
已反馈 2021-01-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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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红缨花园物业乱收费 碑林区回复
碑林区
2021-01-27 15:50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一、小区基本情况 红缨花园小区位于碑林区红缨路中段,小区有7幢高层和9幢多层住宅楼,住户约有892户,该小区属于由原兰州军区建设的经适房小区,后期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并选聘西安欣汇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管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区住建局已经会同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就此问题约谈该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李经理,并得知:因该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且经业委会研究决定对于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和暖气费的租户在购买水电时可以随时购买,但不得大量购买。针对此问题,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一是不得因拖欠物业费和暖气费出现变相限制购买水电行为;二是业委会可以通过督促房东与租户就欠缴物业费和暖气费进行积极协调;三是如协调无果的,业委会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欠费行为。

针对供暖费用的问题,经查,2018年5月经红缨花园小区业委会与原兰州军区房管局西安物管中心研究,该小区投入了400余万元更换了四台超低氮燃气锅炉用于小区冬季供暖,实行24小时供暖,通过核算天然气、水电费、设施设备折旧等,供暖费用价格约为7.1元/平米。后经军休支部书记、各楼楼长、业主代表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决定,并参考执行2020年市政冬季供暖收费标准,业主按照5.8元/平米收取,租户以及办公收费标准按照7元/平米收取,并进行了公示。投诉人一直居住在小区,房屋并未空置,目前也未缴纳暖气费。建议有异议一方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会同张家村街办继续跟踪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落实上述要求,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相关证据查实仍旧存在捆绑收费行为,区住建局和街道办事处将录入物业企业不良信息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加大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扎实落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商家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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