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住建局回复:网友你好,经区住建局核实,关于华洲城熙悦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1、关于服务等级认证相关问题。经查,华洲城熙悦都项目开发商在房屋未交付业主前依据相关要求经过市场招投标、西安市物业专家评定、政府监督等程序选聘陕西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小区提供服务。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招投标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要求,故网民反映的等级认定不存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工作。另物业企业的服务等级是根据物业企业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确定的,住建部门只做备案。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一方主体,有权监督物业企业履行合同。
2、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监管部门及职责的问题。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77条第97条第99条第100条相关内容,辖区街办对小区物业管理中出现服务等问题依法监管,我局指导辖区街办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对于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的问题,我局可要求物业企业整改、约谈、记入监管平台不良信息等,督促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参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服务等级提供服务。如业主认为物业企业整改后的服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解读及立法精神问题,网民可参考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http://xadrc.xa.gov.cn/jggs/zyfwjg/wysf/5fd73d95f8fd1c596652e645.html)关于《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和政府网站西安发布公众号相关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VmFCAHjUM46Pw-LyoWIHHQ)。如仍有疑问依据以上解读可向西安市发改委咨询。
4、2021年1月22日我局联合漳浒寨街办组织华洲城小区物业和小区业主就业主普遍关注的华洲城小区物业服务的问题和小区“一费制”调价的相关问题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各单位分别进行了现场答疑。小区物业针对业主提出的服务及管理问题,现场落实整改,对于及时不能整改的给出了整改时间。我局及漳浒寨街办依据相应职责对小区物业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向业主说明了对于违反《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等。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表示将积极与业主沟通,对于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整改,努力让业主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小区,与业主共建和谐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