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住建局回复:接贵单位转来关于“碧桂园华府交房存在问题”及“碧桂园小区交房要提前收全年物业费等有关问题”一事我局已调查完毕,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碧桂园华府交房存在问题:1、房子迟迟没有实测报告:碧桂园华府交付楼栋在12月底已取得实测报告,目前已在企业销售中心公示,业主可随时前去查看。2、天然气表未入户:经核实天然气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安装完成,已达到使用条件,待天然气服务商开通。根据合同中第十条可使用的具体时间及条件以供应服务商提供的为准。3、关于10号楼下水道不通:因企业在近期检查期间发现10号楼下排水管道有部分损坏,为防止后期造成排水隐患,趁业主尚未大面积入住,影响较小,及时主动为业主进行维修,确保后期能正常排水。现十号楼下水道排水已维修完成,可正常使用。
二、碧桂园小区交房要提前收全年物业费等有关问题:
1、关于缴纳全年物业费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小区物业企业在集中交楼时,在寄发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中物业告知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业主在收楼时需缴纳物业费,但并未要求业主必须缴纳一年物业费,缴纳期限依照业主意愿但不少于合同约定的预缴一个季度的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物业鼓励业主缴纳一年物业费及相关费用并赠送丰厚礼品,业主可自主选择。
2、关于燃气未通的问题:交付楼栋的天燃气表已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内全部安装入户。
3、关于收取生活垃圾费、装修垃圾费、公推电费问题:该企业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并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主管部门已进行备案。该收费标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三)条已体现,且在物业服务中心及销售大厅对业主进行了公示。收取的装修垃圾费为业主进行户内装修产生的装修材料垃圾,包装等物业公司收取后给业主指定对应的装修垃圾堆放点,由物业公司统一进行运输到装修垃圾回填站。其它服务费如垃圾费、公推电费、电梯费,按照市场调节价进行收取并给业主公示。
4、关于收取3000元封阳台保证金问题:物业在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中约定,该保证金是由封阳台的商家承担支付,并未向业主收取,该项约定也是为了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招商的封阳台商家在与物业签订合同时,该项封阳台保证金已在合同中签订支付。
5、关于停车150元停车服务费问题:碧桂园地下车库为一类停车场,该项收费是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中一类车场要求的收费标准,等一费制政策出台后,该企业将按照政府部门要求积极配合按照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及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