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溪雅园小区规划用地被城投公司侵占

榆溪雅园居民
2021-01-08 09:38
点击数:

我们家购买榆溪雅园小区房屋时图纸显示,小区规划用地为小区住宅楼向外25.01米以内,故此部分用地为榆溪雅园集体业主所有。

现此部分原本属于榆溪雅园集体业主拥有的地方却被城投公司强取豪夺,甚至不知为何被上级单位审批为城市公共停车场,并进行收费,城投物业公司的强盗行径严重侵犯了我们榆溪雅园业主的权益,每次问政都被来回踢皮球不解决此事,导致业主多次与城投公司冲突,请问住建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或者所谓审批此事的部门,有什么依据来审批原本属于我们业主的规划用地给城投公司?扫黑除恶,不要为我们榆林创造文明城市抹黑,还我们榆溪雅园业主公道!此次问政如果还是由城投公司回答,那我们将扩大事态,将问政市政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1-08 09:38
已转交 2021-01-13 16:01
已反馈 2021-01-27 16:07
已反馈 2021-01-27 16: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榆溪雅苑小区规划用地被侵占 榆林市政府回复
榆林市
2021-01-27 16:07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公共空间归属和管理问题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停车场(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8号)精神,榆林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商场、酒店、小区建筑等道路红线和建筑物红线退让出的空间部分,均属于政府管理的公共空间,不属于个人企业或业主所有,公共空间成片区或有条件的,均要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33号)要求划分的类区、收费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市政府2018年第1次和2020年第117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确定榆林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点和政府投资的停车场由市城投公司统一建设管理运营,特许经营。

(二)榆溪雅园停车场设立和收费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榆溪雅园周围人口密集,车流量大,道沿上方车辆乱停乱放和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现象严重,交通拥堵,市民出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根据榆溪雅园《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明确小区建筑外立面的25米属于建筑红线退让部分,属政府管理的公共空间。为解决周边学校、商场以及前往市民大厦办理业务的群众停车问题,2020年8月26日,市执法局审批在此地设立停车场(备案书2020-35号),并由市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收费管理旨在利用价格杠杆限制车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加快车辆流动,进而提高公共空间的利用率。市城投公司运营管理以来,严格按照《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城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19〕272号)进行收费管理,并在具体管理中对小区业主停车收费进行了一定优惠。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