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消费有无具体措施实施”的答复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21-01-0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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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我向省长说句话”栏目公布了省长赵一德答复网民咨询“关于汽车消费有无具体措施实施”的问题。

留言原文:省长同志您好,汽车做为目前居民较大的支出项目之一,对国民经济起着较大的影响,受疫情影响全国多个省市均启动了购车补贴的相关政策刺激市场,我省5月15日也曾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四个多月过去了,请问当前有无具体计划措施实施?

答复:

1.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全省已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认真落实《陕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各市(区)加大了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部分市(区)已新购置和替换了部分新能源公交车。铜川市出台了支持新车购置政策:在铜川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每车给予购买人1000-1500元补助。

2.鼓励汽车淘汰更新升级。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和《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鼓励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从2018年底开始,截止今年上半年,累计回收拆解高排放老旧机动车92499辆。

3.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全省从2020年5月1日起已实施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政策。各市(区)都已取消了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西安等市已建成二手车交易登记监管信息系统,大力推动了二手车交易规范发展。

4.鼓励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工信部门委托省汽车协会组织相关汽车企业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5.支持汽车企业提高产销率。工信部门督导相关市制定了车企增产促销措施,省上给予配套支持。商务主管部门鼓励车企通过各种促销活动在省内外销售汽车产品。省商务厅在国庆节期间成功举办了“2020第十五届西安国际车展”,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也在各地举办了近10场汽车节、汽车博览会、汽车展销会等各类汽车展销活动。吉利汽车销售公司利用端午、教师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在宝鸡等地开展“吉利汽车让幸福更进一步”“浓情中秋、吉利有礼”等促销活动,凡在活动期间订购车辆的可享受1-3万元让利活动。很多汽车销售企业也推出了各种形式的汽车让利促销活动。

6.优化汽车流通网点。铜川、汉中、杨凌等市(区),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汽车、二手车销售企业建设相对集中的高品质新车、二手车交易市场,优化汽车流通网点布局。

7.加大汽车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区)正在加快推进城市便利加油站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停车场、充电站。

8.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部门配合协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大汽车市场检查力度,结合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效推动了我省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步细化和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将对我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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