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辉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西侧开发建设的“金辉优步花园”小区,在业主不知情的状况下,开发商未按照预售的规划图纸施工,违法将 7 号楼地下一层原本规划设计的平面车位更改为两层机械车位,并将我们车位前公共区域的道路位置,也更改为两层机械车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交房时,开发商从未以电话、书信、邮件等任何形式告知我们。
在购买此车位时,售楼工作人员依据售楼部公示的车位总体规划图,具体指明我们购买车位的具体位置、车位号及车位预售许可证而得知,我们购买的是有产权的平层车位,随后在金辉地产工作人员指引下先交纳了10000元不等的定金,几日后经工作人员电话邀约在该售楼部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仅有签字页),并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但始终不提供合同正本内容给我们看,开发商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登记网签备案后将完整的合同交给我们。
据初步了解,现有16户金辉优步花园业主分别以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7月20日,在金辉优步花园售楼部以总价14 - 16.5万的价格购买该小区7号楼(合同标注61号楼)负一层平层产权车位,不动产权证为(陕2017西安不动产权0000113号);规划许可证号为(西规大兴建字第2017-06号);车位预售证号为(2017662);所购买的车位均已支付全款并已网签。
目前,金辉优步花园小区住宅已全部交付,车位已施工完毕,即将交付;我们购买的合法资产将不复存在。
金辉目前给出答复是“卖错了,所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这个理由我们无法接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金辉优步花园开的发商“西安金辉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等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业主的合法财产,全体业主十分愤怒。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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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辉:平层车位变机械车位 住建部门:机械车位不能网签备案
最近,西安市民黄女士向@1018陕广新闻《有话好好说》节目反映,自己2018年4月购买了@金辉控股 集团西安区域公司,金辉·优步花园小区的商品房及同楼栋下的地下车位。
购买时,销售人员向黄女士一再承诺,所售车位为地下平层车位。
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住建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
然而在今年9月20日交房时,黄女士发现,当时所购买的产权明晰的平层车位,现在竟然变成了没有产权的机械车位。
随后,节目组联系到了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可以明确的是,只有平层车位才能进行买卖并进行网签备案,机械车位是完全不行的。
记者28日下午就此事致电@金辉控股 集团总部(4001118365),客服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记录,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任何回复。
对于此事,记者将继续跟进关注。
(来源:《有话好好说》、西部网民生热线)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区住建局接到舆情后,高度重视,立即对金辉优步花园开发商进行约谈调查。同时为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住建局对金辉优步花园剩余未售97个地下车位进行销售限制。
经调查,金辉优步花园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后,对部分地下平层车位设计进行了变更,且并未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规定的内容实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区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尽快与业主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保障业主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