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眉坞壹号小区违规收取双气费用 望关注

用户_PBPb
2020-12-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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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备案合同)已经对暖气和天然气有约定,并且原合同对补充协议也又要求,我们又逼迫签补充协议(违法协议),收取了我九千多元钱拒不退还,我们小区绝大多数都收取了,希望关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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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2-21 15:53
已转交 2020-12-28 17:41
已反馈 2020-12-2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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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坞壹号违规收取“双气”问题 住建局答复
眉县
2020-12-28 17:41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调查,眉坞壹号开发公司在售房时,就国家关于“双气”费用收取的政策向购房户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征询购房人意见将“双气”费用从房价中减除后,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因网民听信他人关于购房时开发企业应当执行“一价清”政策,“双气”的材料费用应该加入房价时而进行网访。

经过与开发企业、网访人面谈和电话沟通,对相关政策解释和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商讨,网访人表示认同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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