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非法强拆、毁田挖沙
137****7796 发表于 2020-12-14 10:46: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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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陕西头条网您好!
我是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张家崖村村民朱亚飞,我2017年成立漫生活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种植葡萄,火龙果,薰衣草等农作物,总共占地11.4亩。当时盖了800平米的彩钢瓦看护房和库房,到了2018年12月6号千河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副镇长李宝峰说我这是违建,带领千河镇干部高爱军,刘建忠,冯科红和张家崖村村支书马武祥,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只下发了一个12月8号的拆除通知书,但12月6号就给我强拆了,然后把拆除我的东西非法变卖,将我耕地里面约1亩的砂石挖走,填埋垃圾,将我4亩的的薰衣草和1亩的火龙果,葡萄也非法铲除。此问题给千河镇纪委,高新自然资源局,高新区纪委多次反应没解决。求陕西头条网帮助,鞠躬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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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宝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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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千河镇毁田挖沙 反映的问题不实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回复:按照中省市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宝鸡高新区按照要求和标准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朱亚飞“夜千河薰衣草庄园”位于千河镇张家崖村,占地面积11.39亩均为基本农田,配套用房占地1.34亩,用于开办农家乐,属于一类问题,应坚决拆除恢复土地属性。整改后,11.39亩地面农家乐设施全部拆除完毕,完成了土地复耕及农业、国土双备案。
朱亚飞反映信中以投资近80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违规拆迁为由,一信多投,四处反映,实则是其非法占用耕地,对党的政策和法律置若罔闻。为此,陈仓区检察院也对此事介入调查并对朱亚飞进行了回复。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千河镇政府对朱亚飞进行思想教育,并帮助其尽快改变观念,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现有的农业设施用地用好做强,做好“大棚房”整治的下半篇文章。
我们真诚地感谢广大群众对高新区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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