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水务局借调人员的权益谁来维护?

翟亚卜
2020-12-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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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是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大峪灌区管理站职工。1993年12月入伍,1997年12月退伍。退伍后99年4月被安置在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罐区管理站工作。2009年五月,因水务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站,我被当时灌区领导黄普选电话告知来局里参加会议,说是局里帮忙,当时副站长伯权找我谈的话,就这样,我服从领导安排,在供水站工作至今。不管是服役四年,还是在大峪罐区管理站,还是在供水总站,我一直兢兢业业,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今年12月9号,单位办公室主任通知我10号回单位开会,参加高级工晋升评定会,会上我才得知晋升条件一条是在单位获得荣誉证书加分,一条是中层加分,这两条我在供水总站都有获得,结果,大峪罐区领导对我说这两条借调人员排除在外,我深感不解,我服从单位的安排,同一个局内工作借调,同样的所谓中层,同样的优秀,却并不是同样的待遇?11号中午,我找到局领导反映此事,局领导原话是借调出来就不能享受单位待遇,我说我是被派出来的,局领导竟然让我找当时派我来的人问待遇问题。借调人员真的就没有讲理的地方了吗?借调单位任何评定都不会考虑借调人员,因为编制不在,原单位任何评定都不会考虑借调人员,因为你没有在原单位干事。这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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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的权益谁来维护?大峪灌区管理站回复
长安区
2020-12-29 14:20

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回复:大峪灌区管理站经过多次开会研究制定了高级工聘任条件,并通知所有持有高级工等级证的人员参加会议,不存在将借调人员排除在外,借调人员不能享受单位待遇的情况。开会时,翟亚卜同志就高级工的聘任条件在与单位领导沟通时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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