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新民镇人民政府回复: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该小区,进行全面调查反映问题,现就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民镇馨苑社区位于胜利大街东段,选址在原拖拉机站,占地37亩,2010年按照县上部署安置进城农民,规划6层砖混结构住宅10栋,安置住户共413户,项目由陕西友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竣工,2013年8月交付使用。
二、反映问题
新民镇馨苑小区用水困难、大修基金无正式发票、房产证在哪及2万元补助款未发放等诸多问题。
三、 调查情况
1、关于居民用水供不上,用水困难及价格高于居民用水,另外还额外收增压费的问题。
经调查,居民用水供不上、用水困难是由于小区内部供水增压设备不足问题导致,反映问题属实。
2、 关于大修基金无正式发票,几百万大修基金不知去哪儿了的问题。
经调查,所有业主将大修基金全部缴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只给房管所缴了二十几万元大修基金,剩余部分未上缴,反映问题属实。
3、 房产证又在哪问题。
经调查,该小区属于小产权,不能办理房产证。
4、关于2万元补助款未发放问题。
经调查,馨苑社区属我镇农民进城安置社区。按照彬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第三款第18条和第19条,对率先在小城镇建设多层住宅的乡镇分别予以3000元/户奖励用于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对住入小区购房的群众享受省、市财政每户2万元奖励。按文件要求,县上成立彬县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工部,负责该项工作。
馨苑社区413户共应补助949.9万元,其中户均2万元补助共应补助826万元;安置基础设施费用户均3000元,需要123.9万元,两项共计应补助949.9万元。目前,因省、市未将补助资金下拨,致使补助资金未发放到户,反映问题属实。
三、 解决措施
1、 关于居民用水供不上,用水困难及价格高于居民用水,另外还额外收增压费的问题。经镇、村两级出面与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督促物业公司增大功水功率,由原来每天两次供水变成现在每天分三次供水,物业公司每方水收取6元,其中:每方水给水厂交纳5元,剩余1元是水损和增压泵用电费用。
2、 关于大修基金无正式发票,几百万大修基金不知去哪儿了的问题。因小区建筑工队帐务时间久远,无法查证,建议进行司法诉讼处理。
3、 房产证又在哪问题。经同市房管所调查协商,该小区属于小产权,不能正常办理房产证。
4、关于2万元补助款未发放问题。馨苑社区属农民进城安置社区。按照彬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第三款第18条和第19条,对率先在小城镇建设多层住宅的乡镇分别予以3000元/户奖励用于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对住入小区购房的群众享受省、市财政每户2万元奖励。馨苑社区413户共应补助949.9万元,其中户均2万元补助共应补助826万元;安置基础设施费用户均3000元,共应补助123.9万元。因省、市相关政策有变化,该项资金未下拨,致使2万元/户补助资金未发放到户。目前,我镇正在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申请相关补助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向群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