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飞天路天浩上元郡一期电梯噪音扰民

洪先生
2020-12-02 11:48
点击数:

本人耗尽半生积蓄,购买了航天基地飞天路天浩上元郡一期3号楼二单元住房,南北相邻两个高速电梯都存在严重的低频振动和气动压差噪音,通过墙体楼板直接传导到住户家中,住户卧室家中的三道墙体和多道室内门对该结构噪音的隔离衰减无济于事,白天让人心神不宁,晚上一夜难眠,感觉像是住在飞机场旁边,单元多位住户向物业公司多次反馈,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只是口头说经他们测量噪音属于正常水平,同时电梯4月份质量年检合格,报告不能提供业主,也不知晓年检具体项目,对于业主的切身之痛置之不理。

因为航天基地无市场监督局,本人反映到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分局,他们反馈电梯噪音无执法依据,没有受理。请贵局为民做主,如果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还是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住户敷衍了事,请政府部门指定第三方国家认可,具有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对该电梯的振动噪音、垂直振动峰值、水平振动峰值以及启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等项目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全部合格,本人愿承担一切检测费用,如果有一项不合格,请物业公司承担一切费用,并请政府督导维保公司采取减震消声措施,彻底还老百姓一个正常起居的生活环境,再次恳求,谢谢,联系人洪先生。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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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2-02 11:48
已转交 2021-01-05 11:40
已反馈 2021-01-11 15:01
已反馈 2021-01-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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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浩上元郡一期电梯投诉问题 长安区回复
长安区
2021-01-11 15:01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接贵单位转来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1】第01020号),关于《民生热线》栏目中网友反映天浩上元郡一期电梯噪音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联系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联合对天浩上元郡一期3号楼2单元电梯进行了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该小区3号楼2单元电梯制造单位为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厂合格证中没有电梯振动噪音、垂直振动峰值、水平振动峰值、启动加速度以及制动减速度等参数;

二、该小区3号楼2单元电梯由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4月,检验项目不包含电梯振动噪音、垂直振动峰值、水平振动峰值、启动加速度以及制动减速度等。

投诉人反映的电梯振动噪音、垂直振动峰值、水平振动峰值、启动加速度以及制动减速度等与电梯安全运行无关,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为推荐标准,无法强制执行,不属于我局电梯安全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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