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常兴镇梁马村一组安装天然气有补贴吗?

一个农民
2020-11-26 09:09
点击数:

我是眉县常兴镇梁马村一组的一位村民,今年我们村第二次安装了天然气,每户3500一5000元不等,村上领导说没有补贴,给每户发了电磁炉和电热锅,具体有名单,但还有些农户不在名单内,也没有领到电磁炉和电热锅,问村上领导支支吾吾说没有上报,请问这件事该怎样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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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0-12-2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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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梁马村一组安天然气有补贴吗? 眉县政府办回复
眉县
2020-12-25 11:33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补贴发放指导意见的通知》、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严格贯彻执行省市财政对农村清洁能源替代补贴政策,县财政按比例配套资金,只对纳入关中散煤治理平台中完成改造的农户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是设备购置安装补贴。(1)煤改气:对实施煤改气的农户,安装天然气管道工程费用(含天然气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费用),给予每户一次性补贴1300元;(2)煤改电:对实施煤改电做饭和取暖的农户购买电灶具和取暖设备费用,给予每户一次性补贴1000元。补贴政策执行期为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是运行补贴。对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签订《农户清洁能源替代协议书》,并实际运行的农户,给予每户每年运行费用补贴300元。实行当年改造当年补贴的方式,连续补贴三年,从2019年10月底至2022年10月底止。

农户只能享受“煤改电”“煤改气”中的一种补贴方式。对2017年、2018年达到替代标准且已按补贴标准领取了设备购置安装补贴的农户只享受运行费用补贴(对2017年和2018年五改中已领取煤改气补助、电热毯补助、电暖墙补助的计算在内),不再享受一次性设备购置安装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达到补贴标准的按照“煤改气”“煤改电”农户补贴标准差额补足,并按规定享受运行费补贴。

该项工作由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组织实施,镇、村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网格长、网格员就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及补贴资金向农户的核实兑付。如果网友还有疑问,可以向眉县发改局能源股咨询,联系电话:0917-554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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