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了“ 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当年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居民总户数的60%以上,或用户交纳热费达到应交纳总热费的60%以上时,集中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
我今年入住了盛龙天誉小区,我们小区预定采用小区自己供暖。
我第一个问题是,今年物业提出入住率达不到要求所以不供暖,我很担心今年如果不供暖,那么明年是否会用同样的理由不供暖?新建小区如何定义?
第二个问题是,小区采用自己供暖的方式,是否还遵循〈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
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小区物业对于业主是否要求供暖的访问不到位,甚至与我们业主群自己统计的人数有差异,我们作为业主应该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
西安的第一场雪已经结束,希望政府能听到我们的声音,给我们这些市民带来一丝暖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