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暖气问题作为一个民生问题,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然而每年因为暖气问题出证的问题不胜枚举。
我家住雁塔区明德八英里小区,在20年缴纳暖气费初始阶段,物业要求每家必须足额缴纳暖气费,不足额缴纳者除必须缴纳百分之三十的空置费之外,物业还采取强制断水断电措施;在足额缴纳暖气费后,小区物业于14日开通供暖阀进行供暖,供暖初始阶段个别家庭达到了23、4度(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13号供暖之前,我家在开着阳台窗户的情况下,室温是19度),倘若一直保持这个温度是一件多么幸福和谐的事情,然而事与愿违,随着气温的降低,我们小区大部分业主家的温度也随之下降,少则降两三度、多则降六七度,目前部分业主家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供热标准,截止22日部分业主家地表温度18度(本小区为地辐热供暖),距地面1.5米墙面温度不足16度,在与物业沟通后获知:22日本小区一次供水温度70度、回水30度,二次供水温度36度、回水29度;23日一次供水68度、回水30度,二次供回水温度为高区供水35度、回水30度,中区供水34度、回水31度,低区供水34度、回水28度,试问这个供回水温度能达标吗?
更令人可气的一是明德热力公司85453185这个电话始终处于占线状态,即使接通了也是智能语音提示让自行联系物业,二是无论是物业还是热力公司来测温都是只测地表温度,请问作为地辐热供暖小区如果地表温度都达不到20度还叫供暖吗?难道国家就没有相应的供热参数指导吗?难道政府单位也是按照这个供回水温度进行供暖的吗?一个90平米的房子一个采暖季2000多的采暖费交了,还要继续开空调取暖,那为什么当初强制统一供暖,业主自己用空调取暖或者壁挂炉取暖一个采暖季也差不多就这个费用吧,还能家里热热呼呼的,不用担心小孩老人受凉感冒。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体察我们这些老百姓的疾苦与无奈,给我们这些无助的老百姓一个解决方案,让我们这个冬季不再这么冷!恳请相关部门领导部门有一个大城市领导干部的作为和担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