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南县金江售楼部买的商铺 迟迟不按合同返租

流浪者
2020-11-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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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018年在洛南县金江售楼部贷款买的商铺,按照合同2020年6月返租,迟迟没有动静,找了售楼部好几次都是推脱,给财务打电话每次都说下周给,这马上年底了,也没消息,给银行每个月还着贷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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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1-24 09:53
已转交 2020-12-01 16:32
已反馈 2020-12-11 17:42
已反馈 2020-12-1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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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售楼部商铺不按合同返租 洛南县回复
洛南县
2020-12-11 17:42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回复:2020年12月9日接到的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后,县房管中心经过调查发现,该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因该网友未提供其姓名、联系方式,无法了解其租赁商铺的具体情况,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其应与商铺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

因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涉及经济类合同纠纷,县房管中心全力进行联络协调。经联系金江广场售楼部,该售楼部负责人陈涛已于2020年12月8日以商铺租赁合同签订方洛南县金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作出答复。具体情况为: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财务压力较大,确实在支付商铺租金方面处理不及时,给客户造成了一定影响。该公司已于今年6月份陆续开始分批次向客户支付租金。同时,该公司承诺竭尽所能尽快完成向2018年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客户的租金支付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履行其公司应尽的义务。

县房管中心已督促洛南县金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合同职责,尽快按其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按时向客户支付商铺租金。同时建议反映人,在洛南县金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相应职责时也可考虑寻求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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