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莲湖区自强西路自强小区,电动车停车费一涨再涨,现在每月光停电动自行车就得50元,还不带充电!物业公司不闻不问!
父母家住兴中路的城市新苑,停机动车每月物业收取400元停车费,如按小时放,一小时4元,费用无限滚动,请问这些都合理吗?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调查,网民反映的自强小区由西安市自强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并自行管理,属于自管小区,由小区与家委会或业主协商定价。目前,小区物业将小区非机动车棚对外承包,承包人根据车辆大小每车每月收取40-50元不等。已建议小区参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收取电动车停车费。
经调查,兴中路城市新苑小区由西安乐当家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管理,目前每月停车费收取390元,其中停车服务费130元,租赁费260元。根据物价政策,地下停车位租赁费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产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定价。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城市新苑小区物业严格执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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