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姓名是李文娟,在今年8月购买了水晶新天地商铺10号楼10109号房屋。我们于9月30日办好所有手续,在当天下午正式交房,并配合物业交齐手续,在双方认可下于10月1日正式施工装修,期间装修进程顺利。
直至10月27日,物业苟海红女士来电,通知我,物业要进行断电。问其原因,苟女士表示没有原因,领导要求断电。协商过程中,我多次表示,物业断电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与物业领导交涉,对方不愿意透露领导身份与姓名,态度恶劣,我们表示将走法律和信访程序,对方依然傲慢对待。随后几次交涉未果。在咨询过律师以后,为了降低损失,律师建议我们自行发电装修。
10月29日,我们开始自行发电装修,得知情况后,物业不顾工人的人身安全将我们3名施工人员反锁于商铺施工现场。对我们的工人,工长和我造成了极大的恐惧与精神伤害。律师建议我报警,我立刻打电话告知物业我们即将报警,此后物业措辞闪烁。
10月31日,物业报警说我们发电机扰民,执法人员到达后,我们反映了物业非法断电和非法监禁的情况,出警人员表示不属于他们管辖,只要求我们停止发电,并警告我们将承担一切后果,律师要求警员测试分贝值是否达到扰民标准,警员才意识到自己并不占理,最后只对我们进行口头警告后离场,全程的执法经过我们都已经进行录音,在执法过程中,明显能够感受到警员对物业的偏袒与包庇。至此,我们也终于明白,高科地产高新物业公司此前对我们走司法程序的傲慢不无道理,他们已在当地经营多年,与一些机构的执行人员关系熟悉。屡次通过违法行为阻碍我们施工,让我们无计可施。律师也表示,法律程序需要周期,我们只能求助于政府与媒体,将他们的非法行为阻止并曝光。
11月1日,物业开始对我们进行堵门,与前面几次一样,不讲原因,没有领导出面,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们的断电问题以及堵门问题,至起信时还未解决。我们明白了,正常的协商与应对方式已经不能够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甚至不能够保护我们和工人的人身安全。此时此刻,我们怀着希望求助政府。
尊敬的热线领导与市民,在我的叙述中我想向大家反映几个问题:
第一,我们在交房日,已经配合物业交齐所有手续,双方皆已认可。这也是为什么施工能够在10月1日至10月27日之间正常施工。
第二,物业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在阻止我们正常施工,问其原因,措辞闪烁不定,前后不一,说明物业知道自己阻止我们施工的理由不正当。
第三,水晶新天地属于国企单位,行为不仅仅代表个人,还代表着国企单位的形象。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四,近年来,全国一直在严厉实施“扫黑除恶”政策,一直在打击暴力与“软暴力”,“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均属于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黑势力软暴力行为。
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与领导就以上四个问题,检查水晶新天地的物业公司,规范他们的管理与行为。保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要求水晶新天地就近日对我们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