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西安高新区上南丰村征地批复文件于2018年10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截止2020年10月31日已满两年,但上南丰村仍未被政府用地。陕西省政府的征地批复文件依据国务院规定已经失效。
请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依法责令灵沼街办上南丰村于2020年11月1日起停止拆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