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在航建社区(029)8628 2003办理居民医保转移成功后,根据工作人员提示,之后一直在网上按时缴纳费用,于2020年10月18日住院生产时被告知无法享受报销,后分别联系航建社区及税务部门(029) 8257 2027,被告知因税务局提取信息错误缴纳费用被返回原籍宝鸡,因急需解决报销又联系宝鸡原社区(0917) 325 6690,及报销部门(0917) 315 3819,被告知生产类住院必须在宝鸡连续缴纳2年,所以无法报销。税务局(029) 8769 5298工作人员提供社保部电话(029)8983 5989根本无法打通,现在情况是并未通知过我缴纳费用地区错误,导致我按时缴费住院却没有地区可报销。请政府部门帮忙解决。
在航建社区按时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却无法报销
殷斐
2020-10-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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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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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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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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