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贵网编辑部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0〕11016号),网友留言反映“凤翔县朝阳居小区物业不管事业主怨气无处说”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朝阳居小区现有住宅楼31幢,1500户,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小区内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58个,配套建设有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
关于网友反映凤翔县朝阳居小区物业不作为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约谈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深刻反思服务方面的漏洞,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整改。物业表示,将对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认真落实,以优质服务回报业主,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网友反映电费高出政府规定电价问题。该物业公司收缴的电费高出政府规定电价部分,为小区公共能耗公摊电费,基本合理。配套的户内暖气设施质量问题,因依据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准,网友反映的户内暖气片破裂问题,经调查,已过质保期。关于损失赔偿问题,因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通,寻求司法途径解决。